167。
标准工时制度下,一个月的工作天数是20.83,所以月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该按照167计算。
174是计算工资标准,而167是用来计算工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
综合工时月度是174小时。
解释如下:会计上每个标准月为21.75天,乘以每天8小时,刚好月度工时为174小时。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
174为月计薪小时数,即在计算薪资时使用。
167为月工作小时数,即用来判断是否支付加班费。
关于综合工时制加班费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
综合工时制中每月的标准工时是20.83*8=167小时。
对于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计算问题:可以参照标准工时制,每天加班不超3小时,每月最大36小时,每周连续工作不超6天。
如果实行季度结算,每月发标准工资,季度结算加班 推荐京顶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