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此有理同言之有理,意思是说的话有道理。
言之有理:说的话有道理。
出处:明 吴承恩《西游记》第四回《官封弼马心何足 名注齐天意未宁》:内有牛魔王忽然高叫道:“贤弟言之有理,我即称做个平天大圣。”
清·洪升《长生殿·骂贼》:众卿言之有理,再上酒来
扩展资料:
近义词:言之成理;反义词:胡说八道、言不及义、无稽之。
英文解释:It stands to reason;hold water;said with solid judgment;sensibly said。
例句:生活富裕的人有道义上的责任帮助那些生活贫困的人,因此把资源从富国输送到穷国初看起来是言之有理的。
The prosperous have a moral obligation to assist those who live in poverty and there is a prima facie case for a transfer ofresoureces from rich countries to poor.
透彻
【拼音】tòu chè
【注音】ㄊㄡˋ ㄔㄜˋ
意思:
(1) 显明通彻
溪光初透彻,秋色正清华。——杜牧《题白苹州诗》
(2)通明灵活
透彻玲珑,不可凑泊。——《沧浪诗话》
(3) 深入,完全了解,分析得透彻。
在现代汉语中,“厘”字常用于“厘米”、“毫厘”等组合中。但是,“厘”还有“整理;治理”的意思,这一语义主要用于“厘定”、“厘正”等书面语中,在别的场合使用比较少,所以您可能对它比较陌生。 “厘清事实真相”中的“厘清”就是“澄清;查清楚”的意思。这里如果改为“理清”则是不准确的。“理清”一般用于有条理的事物,比如“理清头绪”、“理清思路”等。 “厘清”的支配对象往往是“关系” “原则” “任务 ”等。在“厘清”之前,人们或许对某个问题或现象没有分辨得很清楚,“厘清”之后,往往就划分了某种界限,使得某问题或现象的性质等得以分明地呈现出来。
the current or a certain
民法通则54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 变更 中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既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那么,认识民事法律行为,便须从意思表示入手。只有将意思表示的要素予以厘清,方能真正理解和把握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法律要件。意思表示是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私法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 作为意思表示,其表示客体必须是意思,意思之外的表示,不能成立意思表示,如事实通知。事实通知又称观念通知,其表示的是某种事实,而非意思。合同法中规定的承诺迟到通知、债权让与通知等虽也都是表示,但客体却是事实,而不是意思。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是由当事人意思表示决定,如果虽有表示意思的行为,但法律效果不由该表示的意思内容决定的表示之意思,仍不能成立意思表示。如催告、拒绝要约等,虽然也是一定意思的表示,然而其效果却不取决于意思,而是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故民法上称之为意思通知,以与作为民事法律行为要素的意思表示相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