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于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减去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减去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减去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减去调查补贴除以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其中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是指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
人均纯收入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去所有支出后的数据。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
个人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直接税以及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
个人可支配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家庭所有成员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所剩余的部分除以家庭所有人员总数所得的商。
2、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是家庭所有成员年收入总和。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又称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全部调查县数为883个,调查住户6.8万多个。
调查县中的调查村和调查户每五年轮换一次。
收集农村住户的现金和实物收入、支出资料。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过程是,先分户调查收集数据,然后分户计算纯收入,由省级国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