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定向培养,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并且有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培养费用也可按合同规定由合同中规定的一方支出)。
定向研究生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由用人。

1、定向培养,为特定地区、部门或单位招收和培养学生的制度。
属国家任务计划招生的一部分。
可实行在指定地区、部门或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
录取分数线可略低于非定向招生的标准。
2、非定向培养是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
提前批次是会在普通批次前录取,如果录取成功就不会再录取之后的志愿。
定向培养是指毕业以后会按约定到指定地方工作指定年限。

定向培养就是特定专业为特定单位和部门定向培养的学生,学费由单位部门出,学生毕业原则上回原籍工作,定向生一般享受将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