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
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预备立宪的工作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
基本释义 [ yù bèi lì xiàn ]清政府为抵制革命而采取的政治措施。
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
次年宣布预备立宪。
后又颁布“宪法大纲”,定预备立宪时间为九年,并宣布提前召开国会。
资产阶级革命派不断揭穿预备立。

在长达数年的“预备立宪”活动中,其中最重要的活动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设立咨议局与资政院;其二是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
预备立宪的最初步骤是,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
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
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

预备立宪的工作也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设立议会;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1906年,清政府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