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语文中提到“指称”,指的是 指称代词。
就是指示代词(这、那……)、人称代词(你、我、他、它……)的合称。
2、指称:是指某些代词名词在文章中的具体称述对象。
用来指称事物的词语叫“指称语”;所指称的事物。
什么是指称?举例说明它有哪些不同的方式例如“我们的学校”中,“我们”指说话人;“学校”指说话人所在的学校。
用来指称事物的词语叫“指称语”;所指称的事物叫指称对象。
充当指称语的一般是代词和名词及其词组。
指称义指的就是某些代词名词在文章中的具体称述对。

在语义学中,指称通常被用来解释名词或代词和用他们来命名的具体目标对象之间的关系。
所提到的目标对象被称作文字的“指称对象”。
其理解指称的方法有:1.结构认同法:利用语法结构上的相似性认同指称对象。
2.信息认同法:信息。
指称的解释(1).称说。
《元典章· 户部 三·籍册》 :“手状指称打捕户不纳皮货,亦不当差之人,无问附籍漏籍收系与民一体当差。
”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外廷线索纪略》 :“至五年春兴大工后,逆 贤 指称看工催。

指称就是名词、摹状词(冠词+名词限定词+名词)和语句所指的对象。
指称理论讨论的就是语言与客观实在的关系。
在语义学中,指称(reference)通常被用来解释名词(noun)或代词(pronoun)和用他们来命名的具体目标对象(o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