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回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
退还原主或上缴国家,人民法院依法将犯罪分子未缴纳的罚金从其个人存款中划出,或以其财产变卖款抵缴和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将判处犯罪分子没收的财产,收回上缴国库的一种刑。

依法予以追缴是指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
【法律分析】:1、对象不同。
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
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

追缴的解释[make sb. disgorge the spoils] 追查缴获;强令上交 追缴私藏的** 详细解释 追还收缴。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保甲·赏罚》 :“革去保长,追缴免票。
” 《儿女 英雄 传》 第四回:“带罪赔修,下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