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
独立学院的创办和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原则是“积极支援、规范管理”。
独立学院的设立。
独立学院是与母体大学(一般是公立、有一定知名度)有关系,但理论上应该独立运做的高等学校。
其主要特点如下:1、独立学院一般是“三本”;2、前几年的独立学院一般被冠名为“XX大学XX学院”,说明了该独立学院与XX大学的。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因而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思是:这是一个隶属于该大学、同时又相对独立的学院。
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一词指不具备大学地位的提供高等教育的学院,通常隶属于一所大学。
大学学院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具体含义。
在英国,大学学院一般是一所大学。

1、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