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全称是《联合国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
《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

《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具体说,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
当时美国提出的理由,一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关系“还不清楚”;二是《京都议定书》没有要求一些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发达国家单方面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没有效果”。

截至2022年6月,京都议定书已经有193个缔约方。
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件,于1997年通过,并于2005年正式生效。
该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数值目标和时间表。
缔约方必须定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