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和合的意思是世间的任何一种现象都是由因与缘和合而成的。
世间任何一种现象全都是因缘。
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是条件决定存在,而不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存在。
这些条件又会有亲疏之别,即主要条件和次要条件,其中,因是主要。
“因缘和合”一词,作为佛教哲学的基本原则,“因缘”的结合即产生了世界存在的本质现象——和合性。
这种和合性作为世界存在的一种特性,可以说是佛教的一种特殊发现。
它指的是形成心、色等诸法之因缘,能够彼此和合的特有性。

因缘和合而生”是指凡是都是因缘。
因缘和合与道家、道教重视自然原则不同,早期佛教认为世界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成,均无其独立自性,因而是不真实的。
与道家、道教重视自然原则不同,早期佛教认为世界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成,。
意思为:由因与缘的和合而成。
天地间一切万物,都是由自因(亲因)与缘(助缘)和合而成的。

因缘和合,指的是因与缘同时俱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内在的因和外面的条件正好相合了。
举个例子。
我想种玉米,有玉米种子,这是内因。
但玉米想成长需要有合适的温度、湿度、土壤和肥料。
如果这些条件也满足了,就是缘具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