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喜:曾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北京门头沟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
2011年1月12日,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男)4、诗歌--《诗样人生》表演者:闫永喜等 人的一生何其短暂,但人事局的同志们相信只要把有限的生命融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人生的舞台必将演绎出别样的风采,请听人事局专技科道出他们的《诗样人生》(合)5、。

2、为了保护北京这块蓝天,北京市统一关闭砂石厂,闫永喜第一步先让各砂石厂交15万元环境治理费,否则给断电,此项收入近800万元,一年左右才关闭。
上级拨了2000多万元专款,而他未给40多个砂石厂一分补助,致使有砂石厂的。
而这些贿赂中,闫永喜自己收了住房两套,价值64万余元,他妻子收了7万美元,其余的钱,都是闫永喜伙同毛旭东所收。
其中,闫永喜于2006年10月至11月间,利用担任副区长,主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向某房地产公司老板索要价值60。

区里给冯村开出的条件:一是只给建房的成本款;二是冯村完成北岭乡居民搬迁以后,可以1∶1的比例自筹资金盖商品楼自行出售;三是为北岭搬迁建1平方米平房免1平方米商品楼房的税收。
为完成这项工程项目,闫永喜从自家拿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