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的诗可以叫做代言体的剧诗。
代言体: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
狭义的是影视创作和戏剧文学的“剧本文本”体式和戏剧文学演绎的主要表达方式;广义的是故事叙述的基本方式之一,即所有叙事性作品中作者以假托他人的口吻,。

叙事体由表演者叙述故事情节的发展,而代言体是由戏中角色的言行来展现故事情节的发展;叙事体可以由表演者一人或数人叙述故事中所有人物的言行,而代言体,故事中有多少人物,就需要有多少角色来扮演。
因而代言体比叙事体更加。
1、采用戏曲的代言体形式,从熟知刘邦老底的乡民的视角来写高祖还乡的种种情况,看似嘲笑乡民“有眼不识泰山”,实际上表现了对皇帝的大不敬。
由此产生了强烈的讽刺效果。

代言体的概念。
花间代言体是指男性词人模拟女性的口吻以抒写女性行为与心理的作品。
它往往产生于古代特有的社交和娱乐场合,在歌妓歌舞侑酒、士大夫填词听歌的相互配合中,形成了与载道之文、言志之诗截然不同的体式特征。
至于代言,与其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