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上总督由总理提名,而由君主任命。
从英国在1930年代确认了各自治领地独立地位以后,君主就没有拒绝过澳大利亚总理的提名。
1901年1月1日,澳大利亚各殖民区改制为州,组成澳大利亚联邦,成为大英帝国的联邦或自治领,归类为君主立宪制国家。
依其联邦法律,英国君主是其国家元首,即“澳大利亚君主”。

【国家政要】总督昆廷·布赖斯(Quentin Bryce),总理朱莉娅·吉拉德(Julia Gillard)【人口】2千200万人(2011年)【语言】英语(事实上的官方语言),土著语言。
【货币】澳大利亚元 【民族】70%是英国及爱尔兰后裔,18。
按照现行的澳大利亚和英国法律,澳大利亚为英联邦王国成员,英国君主兼任澳大利亚君主。
因此,澳大利亚总督在一般情况下行使着国家元首的职务。
也就是说,澳大利亚总督就代表着澳大利亚的总统。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澳大利亚法律,总督由。

而澳大利亚就比较特殊了,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称为总督。
这就算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在之前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并不是澳大利亚的实际掌权者,实际掌权者是英国。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国家的领土直接霸占了一个洲的国家,所以也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