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
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缠足开始的时间有夏禹、商代、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多种说法。
古代女人裹脚最后是孙中山废除的。
顺治时提出废除裹脚,自从清兵入关之后,便多次下令废止民间缠足之风,不过缠足的习俗由来已久,所以成效不大。
满族人几乎是人人都能骑马拉弓的,因此认为女子缠足不利于身体,这是一种陋习,。

裹脚的。
清代旗人,由于他们的祖上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缘故,女子是不缠足的,并认为给女子缠足是一种鄙俗,所以在顺治二年(1645年)便下诏禁止;至康熙元年(1662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
但是, 风俗习惯不是只。
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便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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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的历史起源是10世纪的中国宋朝。
它延续了1000多年,直到1912年才被定为是非法的。
年轻女孩将脚绑起来使其变得更小,以此来表现一种美感和贵族的归属感。
它起源于一个曾经为皇帝表演的舞姬,她把她的脚绑成半月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