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议庭,是由若干名审判人员共同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组织形式。
目的是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单个审判人员能力上的不足,以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
法律依据:《合议庭评议规则》第一条 合议庭由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
1、合议庭,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一定数量的审判人员,采取法定的形式所组成的审理案件的组织。
2、合议庭的组成,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
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评议。
法院合议庭是指由三名或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的庭审组织形式。
法院合议庭的要求如下:1、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代理人的辩护意见;2、依法审查证据,核实案件事实;3、依法适用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4、审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