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货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计入“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账户;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

销售退回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相应的库存商品增多,则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案例:2020年11月18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
1、 收入确认前退回。
此时发生销售退回,只需将发出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即可,即借:库存商品,贷:发出商品。
2、 收入确认后退回。
无论本年或以前年度销售,当月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会计处理。

(1)企业一般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2)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若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应同时调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