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核心劳工标准:1、基本人权,包括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利,废除强迫或强制劳动,禁止童工劳动。
2、就业政策与人力资源开发,包括促进实现充分的、生产性的和自由选择的就业政策,建立免费的职业介绍机构,组织职业指导。
RBA劳工标准的内容有:自由择业,不得雇佣被强迫、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或受契约约束的劳工、非自愿或剥削性质的狱中劳工、奴隶。
在生产的任何阶段均不得使用童工。
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
而且,除非紧急或。

国际劳工标准的主要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国际劳工公约,另一种是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虽然都属于国际劳动立法文件,但其法律效力是不同的。
国际劳工组织创立于1919年,有187个成员国,以追求社会正义为目标、以保障工人。
1、劳工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人权,包括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利。
废除强迫或强制劳动。
禁止童工劳动。
工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和社会出身,在就业和职业上一律机会均等和待遇平等。
2、就业。

国际劳工标准指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书形成的劳工标准。
不包括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包括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