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吏”是指奉公守法的官吏。
“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的《循吏列传》,后为《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所承袭,成为正史中记述那些重农宣教、清正廉洁、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的州县级地方官的固定体例。
除正。
循吏是奉公守法的官吏,即好官。
出处:1、《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
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2、唐朝张说《奉和赐崔日知》诗:“明主徵循吏,何年下凤凰?”3、宋。

循吏的解释守法循理的官吏。
《史记·太史公自序》 :“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
作 《循吏列传》 第五十九。
” 唐 张说 《 奉和 赐崔日知》 诗:“明主徵循吏,何年下 凤凰 ?” 宋 孙。
循吏是奉公守法的官吏,说白了就是好官。
司马迁先作《循吏列传》,后世因之,代有循吏传。
一个真正的好官,其受百姓钦敬的程度甚至使人羡慕。
如汉武帝时的名臣倪宽,任左内史时,收税看百姓的情形而决定时间的急缓,所以。

与“循吏”相对的是“酷吏”,通常是指擅用严刑峻法的官吏,其中不仅包括利用酷刑草菅人命的官吏,也包括严格执法的正直官员。
前者,多指索元礼、来俊臣之辈,他们进行政治投机,喜酷刑、擅逼供,草菅人命,丧失人性,是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