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历史典型冤案郑鄤(1594~1639),字谦止,号峚阳,明代常州横林人。
因批评内阁首辅温体仁,后遭温体仁诬陷,指使常州府武进县中书舍人许曦劾以“杖母不孝”和“奸妹”,刑部尚书冯英经过审理后,报告:“郑鄤假箕仙幻术,蛊惑伊父郑。
一、郑鄤参与了“叛乱”。
郑鄤是皇太后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以说两个人是一家人。
只不过郑鄤为了讨好皇太后能够在,众多大臣中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将自己的母亲杀害了。
郑鄤的母亲背叛了他的父亲,让郑鄤的父亲在。

万历二十二年,八月初九日生。
父郑振先,字太初。
万历二十三年,2岁。
太初进士及第。
万历二十七年,6岁。
从父嘉兴任所读书。
万历三十二年,11岁。
太初升工部营缮司主事,随父至京。
万历三十六年,15岁。
回乡,考试得补常州。
【梦中作】 一声铁笛下云州,吹破江天万古愁。
杯酒不空人欲去,青青柳色上楼头。
注:《梦中作》是诗人临刑前的绝笔诗。
在这短短的28个字里,他没有因即将受磔而乞求恩赐,一声铁笛吹破万古悲愁,人虽去了,但是春天总。

上念道周起废不久,有旨不究,至是定东宫官属右谕德项煜、编修杨廷麟交让道周,阁臣以道周有不如郑鄤语,谓其意见偏,寝之。
给事中冯元飙言道周忠,足以动圣鉴而不能得执政之心,恐天下后世,有以议阁臣之得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