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葬是以国家名义为有特殊功勋的人举行的葬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今(2018)无公开的国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政协主席等人逝世后可下半旗致哀。
一些政府参与。
法律分析:国葬是以国家名义为有特殊功勋的人举行的葬礼。
国葬是一种葬礼的规格,代表了国家对逝者高度的崇敬。
法律依据:《国葬法》第一条 中华民国国民有特殊勋劳或伟大贡献,足以增进国家地位民族光荣或人类福利者,身故后。

RT由国家名义组织举办的葬礼。

国葬是一种葬礼的规格,代表了国家对逝者高度的崇敬。
国葬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如中国、日本、美国、韩国等。
国葬包括各种复杂的仪式,一般来说,能够享受国葬待遇的人,都是对该国有特殊功勋或者尤为值得纪念的人,除了首脑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