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讳希亮,字公弼。
天圣八年进士第。
始为长沙县。
浮屠有海印国师者,交通权贵人,肆为奸利,人莫敢正视。
公捕置诸法,一县大耸。
去为雩都。
老吏曾腆侮法粥狱,以公少年易之。
公视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头出血。
陈公弼传:【译文】公名讳希亮,字公弼,姓陈,眉州青神人。
起初为长沙县令,后来去职担任雩都县令。
资深的官吏曾腆轻视法令,买卖官司。
因为陈公年青轻视陈公。
陈公就任的那天,首先查得他的重大罪责,曾腆扣头以至于出血。

答好了有奖赏!苏轼居黄州期间,陈希亮的第四子陈慥也住在黄州岐亭,两人往来频繁,结为挚友。
陈慥委托苏轼为父亲陈希亮作传,即此《陈公弼传》。
此文作于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文中历数了陈希亮一生的不平常业绩,塑造了一个除暴安良、性情耿直、。
重点翻译这两句。
1.方是时,年少气盛,愚不更事,屡与公争议,至形于言。公名为希亮,字公弼,姓陈。
起初为长沙县令。
有个叫海印国师的僧人,他出入章献皇后家,与几个显贵的人(公卿大夫之类)来往,倚仗着他们的势力占据百姓的土地,人们没有谁敢正眼看他,陈希亮收捕惩治他,在法律上定他的。

陈公名讳希亮,字公弼(子应是"字"),为人性情仁厚宽宏,因而虽严厉却不残暴(文中缺"不",应为严而不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