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又奏陈数事。
弘治十五年(1502年)六月,刘大夏第二次奏陈兵政的十害,并且要求辞官回乡。
孝宗不答应,要他将各应该革除的弊端更详细地全部奏闻,于是,刘大夏举出南北军队陆路水路轮流值班运粮的劳苦,以及边军困倦疲惫、边将克扣的情况。
根据百度文库相关资料显示,刘大夏是明朝中期名臣、诗人,一生品行高洁,吏治清明,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流,滋润和净化后人的心灵。
刘大夏(1437年1月31日-1516年6月29日),幼名瑞昌保,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

刘大夏被迫致仕后,阉党刘宇、焦芳又向刘瑾进谗,说是抄刘大夏的家,“可得几万金”,“可当边费十二”。
刘瑾于是下令逮捕刘大夏,并专门叮嘱一个姓罗的官校,注意查看刘大夏的家产。
姓罗的官校到了刘大夏家,检查其收藏,只有退休金三十余两。
刘大夏,男,1972年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市,是一位杰出的企业家和社会活动家。
他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了经济学学士学位。
随后他进入国企工作,但不久便选择了创业。
他先后创办过多家公司,涉及金融、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

刘大夏,字时雍,号东山,华容(今属湖北)人。
他于天顺八年(1464年)中进士,被选为翰林庶吉士。
此后,本来可以留在时人向往的翰林院步步高升,但他却主动要求到地方去做官。
由于他勤政廉政又精明能干,官职不断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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