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运动是中国清朝政府继自强运动(洋务运动、1861年-1895年)、维新运动(1895年-1898年)之后推动的第三次大型改革,目的在使大清帝国成为君主立宪政体的国家。
1911年5月8日(宣统三年四月十日),清政府废除军机处,发布。

立宪:君主国家制定宪法、实行议会制度。
君主立宪制,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
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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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大清立宪的过程中,清 *** 对经济方面宣称要奖励实业,令各省设立商会,并创立大清银行。
在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裁汰旧军。
在文化教育方面,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并于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
此外,还准许满汉通。

立宪:[constitutionalism] 君主国家制定宪法、实行议会制度的政体 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形式,民主很大程度上要靠选举来实现,但选举并非民主的唯一形式,把选举等同于民主是一种机械的理解。
为了标榜民主而把有关的一切程序和活动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