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伍费是对义务兵服役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退伍补助费:按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分服役不满年限、或满年限不同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由财务部门根据军务部门的通知和现行标准编制领报证,由财务部门直接发给本人。
医疗补助费:对在服役期间虽患过疾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经团以上的卫生部门证明,分一、二、三等酌情发给医疗补助费。对在服役期间虽患过某种慢性疾病,病已治愈或已评了二等乙级以上残废以及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工作的,不发给医疗补助费。一人同时患了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可按较重的一种疾病等级发放医疗补助费,不得相加。
这得看你去哪当兵,什么兵种,你入伍地是哪里。一般地区当五年的话加上义务兵时的优抚金,加上工资、退伍费什么的二十多万。
义务兵退伍费包括:
一是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三是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四是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五是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你是三级士官,按照高原应该是12万多
按1年7000左右算,这是合同兵的专业费.当然,具体兵种有具体的专业安置费,但绝对不会少于这个数目一年7000. 有两笔费用,一是退伍费,部队给的,义务兵回来只得1000多,,一级士官回来就是2W多,二级,三级后面的还有所增加,,, 二是安置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给的,义务兵回来也是2W,一级士官也就是2W6更子,,,二级士官也就是3W2更子,,,,,, 另外,基本上没有单位安置,除非你有关系,,,,水,电,烟厂这种垄断企业就没用想了,,进点小厂,柳微,五菱,柳机更子,,,,,,,,但是选择安置的话,这笔安置费就是接收单位的,,,,,,没选择安置就一次过领取安置费,,,以后不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