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行政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指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为省、自治区的行政分区。
1970年,随着“专区”改称“地区”,官方对“专级行政区”(专区级行政区)改称“地。
法律分析: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以下四级:1、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2、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
截止2020年11月,全国共有(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港澳台):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3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333个(294个地级市、7个地区、30。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四大区,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
1、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主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1)省,它始于元朝,已。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县级行政区:971个市辖区、1312个县、389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4个。
乡级行政区:85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