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乙]戴安。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 仲 。
阅读《伤仲永》,回答下面问题。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答案:1、①隶属,属于 ②有人③又、再 ④感到奇怪 2、C 3、①从此(人们)指定物体让(仲永)作诗,他就能立马写好。
②(仲永的父亲)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乡里人,不让(仲永)学习。
4、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一、词解1.隶:属于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3.未尝:不曾;4.求:要求5.异:对……感到奇怪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7.与:给;8.书:写;9.为:题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