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等级,退出工作岗位的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
伤残赔偿标准为: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第四,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五,伤残津贴。
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

1、伤残津贴是按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计算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