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的净残值是指资产报废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净残值率一般原按资产原值的3%~5%确定.现在统一为净残值率5%。
净残值率=净残值/原值*100%
预计残值减预计请理费用
净残值率=净残值/原值 (净残值在5%以内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有好几种方法:1.年限平均法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10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预计使用年限】*100% 4.年数总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新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作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合理性,要求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公司自己确定一个净残值利率,比如3%,5%等,用原值*残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