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扎拖波出来了。
2012年12月20日上午,扎拖波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12年12月26日,二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扎。
扎拖波,男,30岁,2011年参与并策划震惊世界的湄公河惨案。
2012年7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执行逮捕,2012年9月20日,依莱在云南被公开审理。
12月20日上午,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

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六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
湄公河惨案的发生是因为中国商船不肯交保护费、缅甸方面曾征用中国商船攻打贩毒团伙老巢等原因,糯康一直对中国船员怀恨在心,他曾表示,要把中国船员捆绑后杀掉。
2011年10月5日早上,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等人登上。

判决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死刑,判处扎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判处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的判决。
1、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
经证实,“华平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