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为维护士族大地主集团利益而实行的一种推荐选拔政府官员的制度。
它是从汉代的察举制度发展而来,始于曹魏时期的魏文帝统治期间,由大臣陈群倡议推行的。
其主要内容是:中央政府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
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
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

九品中正制是中国古代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上有察举制下有科举制,中间便是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真正在实行的时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到隋朝,隋文帝正式实行科举制之前一直都是这个制度。
九品中正制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理解,一个是。
九品中正制:就是曹魏时,给士人(知识分子)划分等级,划分的标准主要依据才能,兼顾门第(出身),选任部分中央官担任本地的中正官,给本地士人划分成九个等级,吏部根据中正官给士人划分的等级任命为不同级别的官职,这就是九品中正制。
曹魏政。

其实九品中正制就是由察举制进化而来的。
所谓“中正”,其实就是各州郡推选一位有德名的人为大中正,大中正下再设小中正,负责为读书人评判等级。
九品中正制的评定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家世,另一个是品行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