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联营可划分为紧密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三种。
紧密型联营是联营各方以资金、财产、。

法律主观:在我国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即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即合营企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设立需要进行登记。
法律客观:《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
1.定义不一样: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
联营企业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
2.分类不一样:合营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