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是二品官。
布政使,官名。
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
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长官,俗称藩台,官阶为从二品。
布政使的主要职责是宣达朝廷的政令;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考核府、县各级官员;管理全省各府户籍、田数等民事内容。
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兼省委组。

布政使相当于行政长官。
布政使中的布并不是代表布匹,而是宣布、汇报、传播的意思。
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
是于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
02,布政使的地位布政使属于从二品官,他的官职等级仅次于巡抚,巡抚和布政使属于省一级的长官。
在编制上布政使属于外官。
在明代,一个布政司配有左右两名布政使,是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布政使要。

布政使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一职。
布政使这个官职是古代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作为巡抚的下属,专门负责省内的行政事务,最开始在明朝分为左右两位承宣布政使,相当于如今多位副省长的结合,在明朝的三司中品阶低于都指挥使,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