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限制毕业后的自主就业选择。
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
国家政策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回这些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鼓励”不等于“强制”。
国家专项计划是针对国家认定的。
3、教育部没有对农村专项计划考生就业做出限制条件。
专项计划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区县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3、三大专项计划就业没有限制 1)有关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专项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2)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
法律分析:目前,没有政策限制被地方特殊计划录取的学生就业,但国家地区引导和鼓励特长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
教育部对农村专项计划考生就业没有限制。
特困生专项计划毕业后回贫困区县就业、创业、服务的,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暂行规定》 农村专项计划是国家为了照顾农村地区贫困学生,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优惠政策,分成三大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来源地区和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