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统购统销,就是借助政权的强制力量,让农民把生产的粮食卖给国家,全社会所需要的粮食全由国家供应,农民自己食用的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后才能留下。
城镇家庭每家一个粮本,凭粮本供应粮食。
此外,国家还严格。

统购统销从1953年开始直到1992年底停止,共施行了3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的一项控制粮食资源的计划经济政策。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
这一决议是根据陈云的意见,由邓小。
法律分析:从1953年开始,政府在农村实行粮食计划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政策,简称统购统销。
法律依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1980、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1979年国家决算、1980年国家预算和1981年国家概。

一、目标不同 1、统购包销: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进行改造。
2、统购统销:为了控制粮食资源。
二、内容不同 1、统购包销:某些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产品,按法令规定由国营商业部门统一收购,不准私营工厂自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