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王海剑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王伟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从犯王安安被判有期徒刑6年。
一审宣判后,王海剑明确提出要上诉,理由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王海剑。
王海建、武汉、湖北12.1”爆炸案凶手生于1987年在一些村庄襄阳城,湖北省,一个贫穷的家庭,父母都是务农,所以在初中后,并没有继续高中,但是对于一个技术学校,他有一个天赋强电器维修,经常到学校,同学,村人,免费维护,毕业。

2011年,王海剑在与家人磋商后开端转行,至于什么行业父母并不晓得。
当他回到武汉时,王海剑仿佛人世蒸发一样,很少与家里联络,有时好几天都不出屋子,谁也不晓得他在哪、干什么。
其实那是王海剑在家研讨土制炸弹,他在谋划。
不是治病而是饥寒交迫 王海剑被锁定后,出来活动很不方便了,因为到处都贴着通缉令,很容易被人认出来;因为饥寒交迫,他只好躲进医院取暖,遮盖得还算严实,还是被人认出来了。
专案民警介绍,通过前期的摸排,走访,警方掌握。

王海剑,男,出生于1987年2月27日。
王海剑曾参与制造湖北省武汉市“12.1建行爆炸案”,作案前曾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刘家嘴一带开过一家“小王修理店”,专修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