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和庭长的区别:一、工作性质不同;二、含义不同;三、管辖权不同。
一、工作性质不同 院长 工作性质不同:一个公司的法定负责人,负责一个公司的事情。
庭长 工作性质不同:官称,国家机关人员。
二、含义不同 院长 含。
14题库内容:庭长的解释[the president of a law court;president judge] 法庭的首席法官 详细解释 (1).古代贵族宴饮时监礼之官。
《礼记·投壶》 :“司射、庭长及冠士立者,皆属宾党。
” 郑玄 注:“庭长,司正也。

庭长和法官有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的庭长是副省部级,院长是副国家级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的庭长是副厅级,院长是副省部级;地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庭长是副处级;院长是副厅级;县人民法院庭长是副科级;院长。
庭长职责:一、庭长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庭工作,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全庭同志完成本庭各项任务。
二、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严守案件审限,检查、督促本庭人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保证不出假案,。

法律分析:顾名思义,所谓庭长,是指一个法庭的长官,是一种行政职务。
所谓主审法官,是指法院在审理一件案子的过程中,主持该案审判的法官,是一个人。
法庭庭长需由本院院长提名,当地人大任命方可有效;反之,庭长职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