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15日,荆门市人民检察分院经审查认为,佘祥林不足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将案件移送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1998年6月15日,经市、县两级政法委协调,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佘。
有。
法院将对当年承办佘祥林冤案的京山县法院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分。
相关责任人肯定会受到追究,但这些都必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办法来处理案件中有关责任人。

然而,在1994年湖北的农村,一个名叫佘祥林的汉子却因为“杀妻”而含冤入狱。
最后他消失11年的妻子突然现身,被判无罪的佘祥林获得了70万的补偿金。
可就算给他再多金钱,也无法弥补他与家人之间的遗憾。
因被指认“杀妻”。
上世纪90年代,在湖北省京山县,就有一个人的一生,因为一起失踪案而被改变。
他叫做佘祥林,是京山县雁门口镇人。
1994年1月2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因患有精神病,突然走丢了。
着急的佘祥林四处寻找,但是周围全部找了。

我看过佘祥林案: 杀死的老婆11年后回家了。
案件的过程是这样的:在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就失踪了,大家找了好久都找不到,于是张家就怀疑是被佘祥林所杀,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
在几个月后,一村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