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名字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名、中间名、姓。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加自取名加姓。
如WilliamJaffersonClinton。
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例如George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Clinton,上。

外国人的名字通常由三个部分组成,这是因为他们的名字反映了个人、家庭和文化的传统。
首先,名字的第一个部分通常是个人名字,它代表了个人在家庭中的独特身份。
这个部分通常是由父母或监护人在孩子出生时选择的,可能会参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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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讯 。两个部分的是名和姓,三个部分的是名、中间名和姓。
相关介绍: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
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即中简名,排在教名之后,如 William 。

西方人的姓名通常由名在前姓在后两个部分构成,没有三部分。
以英美人姓名为例: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
如 John Wilson (约翰·维尔逊),“John(约翰)”是名,“Wilson(威尔逊)”是姓。
又如 Edward Ad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