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复仇议》作者: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1),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2),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3),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4);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5。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用以防止暴乱。
按照“礼”来说不许残害虐杀,凡是做儿子的不应复仇而复仇的,要处以死刑而不能赦免。
“刑”的根本作用,也是用以防止“暴乱”,按照“刑”的规定不许残害虐杀。
凡是做官的,杀害无辜之人,要处。

不能依此为典章,是很明白的了。
请颁布下臣这个议论并附于有关法令,以后如有断类似狱讼的,就不应该照以前的议理办事。
臣恭敬地建议。
【评析】 本文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作的。
徐元庆为父报仇,杀死仇人后自首。
对此,陈子。
"相仇"出自《驳复仇议》。
驳复仇议 唐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
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