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但事物的矛盾又是各个特殊的,都有自己的个性。
所有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
哲学上讲的“斗争”,是对一切具体的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抽象和概括,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性的反应,具有广泛意。

矛盾是事物要素之间或事物之间既对立(相互排斥)又统一(相互联系)的关系。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叫做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叫做同一性。
具体内容: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

正因为是冤家,是对立面,它们才能聚集在一起,共同维持统一整体的存在。
自然界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生物进化中的遗传与变异、认识中的真理与谬误等等,都是这种矛盾双方同一性的表现。
我国古代哲学名著《老子》中有这样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