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勋章价位大概在五万到六万之间,民国时期特种大绶一等宝鼎勋章全套,含正章、副章、绶带及原盒,背“印铸局制”,银质鎏金镶珐琅,品相极佳。
宝鼎勋章是国民时期的勋章之一,分一至九等,其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
宝鼎勋章中心为宝鼎,四周为光芒,鼎为我国古代传国之宝,象征荣获此章者,卫国有功,国家珍视如鼎,荣誉之光四射。
国民党有六种三军通用勋章,第一位:国光勋章, 第二位:青天白日勋章,第三位:宝鼎勋章 第四位:云麾勋章 第五位:忠勇勋章,第6位:忠勤勋章 1、国光勋章(1938年2月20日施行)国光勋章国民党最高荣誉的军人功绩勋章。
将官颁给一至四等,校官颁给三至六等,尉官颁给四至七等,准尉及士兵颁给六至九等。
非陆海空军军人,或在乡军人,或外籍人员,对于战事建有功勋者,得依条例规定颁给宝鼎或云麾勋章。
此章于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分一至九等,一、二、三等为大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