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式发展就是依靠提升科技和管理水平,加强人的主观能动性对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作为程度,降低社会矛盾的尖锐程度和负面作用,最大限度避免矛盾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过程中的破坏环节,从而使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更加合理便捷,此种。
跨越式发展是指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巨大进步和飞跃性发展的现象。
它通常涉及某一领域或整个国家在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快速发展,迅速跳过中间阶段直接达到较高水平。
这种发展通常依赖于关键的突破、创新和变革,可以大幅。

从哲学高度,按照唯物主义观点,可以对跨越式发展理念的内涵做以下阐述: 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进步的动力,也就是说社会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
但是只有矛盾的对立性发展到一定程度,超出了社会对矛盾。
略掉中间某个阶段或多个阶段的发展成为跨越式发展,多指借助外部力量或科技手段实现某个项目、进程的超长规发展。
运用得当跨越式发展可以避免走曲折的路,节约时间、成本;运用不当就是“大跃进”,属于浮夸风。

所谓跨越式发展,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落后者对先行者走过的某个发展阶段的超常规跨越行为。
快速发展不等于跨越式发展。
落后者快速跟进,也不属于跨越。
这就如同一个人无论走得多快,只要他双脚没有离地,没有跳跃,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