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或得玉,献诸子军”出自:春秋左丘明《左传●襄公十五年》,原文如下: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
子罕弗受。
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
若以与我。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
子罕弗受。
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与我者,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

《人有其宝》原文: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
子罕弗受。
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
翻译:宋国有人得到美玉,献给子罕。
子罕不受。
献玉的人说:“拿给玉工看过,玉工认为是宝物,所以才敢进献。
”子罕说:“我把不贪婪作为宝物,你把美玉作为宝物,如果把玉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宝物,不如各人保。

【译文】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玉,把它献给(国相)子罕。
子罕不肯接受。
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把它给雕琢玉器的人看了,玉匠认为它是珍宝,所以敢献给你。
” 子罕说:“我把不贪财作为珍宝,你把玉作为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