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疾就是二级伤残的俗称。
199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
二级伤残是重伤。
二级伤残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伤害,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应当构成重伤。
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依据我国工伤管理鉴定标准,事故造成重度智力缺失以及精神障碍,不能说话的,双眼盲目,四肢瘫痪,偏瘫或者截瘫的属。

伤残二级的鉴定标准主要是器官存在严重缺损或畸形的情况,并且有着严重的功能障碍或者是并发症,处于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的情形。
具体条件有重度智力损伤、双膝以上缺失、完全感觉性或者混合性失语、心功能不全三级、。
二级伤残的标准如下:1、重度智能减退,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2、双下肢高位缺失,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国家对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优待。

二级伤残的伤残程度如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