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档案必须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个人保管档案。
如果辞职后跨地区工作,档案可由户籍所在。
一、辞职后的档案怎么办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企业职工。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
原单位辞职后,个人档案也可以转移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因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具备档案的托管权限,并且在托管的过程中是完全免费的 个人档案是无法拿在自己手里的,因为拿在自己手里就会形成死档,所以说。

辞职后档案有两种去向:\x0d\x0a1、如果有新的单位,且有档案管理资格,就直接调往新的单位。
\x0d\x0a2、如果暂时失业,或者新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就调往当地人才市场。
\x0d\x0a如果是新单位接收档案,那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