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感物而起兴的。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
这杜鹃不是故乡的花吗?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
宣城见杜鹃花 / 子规 [唐代] 李白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以前在蜀国时曾听过杜鹃凄恻的鸣啼,没想如今在异乡宣城,又看到杜鹃盛开。
杜鹃鸣叫。

而 《宣城见杜鹃花》 作于诗人55岁时,暮年将至,而一事无成,且避在他乡,所以诗人在感情上已起了很大的变化,凄切、愁婉的心情不由直露笔端,且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情绪,只好权将他乡作故乡。
“蜀国”对“宣城”,遥远的空间对比,“曾闻”对“还见”,跨越几十年的时间昔今对比。
听觉与视觉交互叠加,“子规鸟”对“杜鹃花”,鸟即花,花便是鸟,诗人用故乡、它乡,触动思乡之情的子规鸟与杜鹃花,构建起了。

急!!!!!!!!!!!!!译文:曾经在蜀国见到过杜鹃鸟,在宣城又观到了杜鹃花。
杜鹃叫一会,我的泪流一次,伤心欲绝,明媚的三月春光啊,我时时念叨着家乡三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