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
军队级别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战士级;正、副班级;正、副排级;正、副连级;正、副营级;正、副、准团级;正、副、准师级;正、副、。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
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2、军官军衔。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兵:服现役。